小提琴考级曲目解读之——《新疆之春》
编者按:音乐是表达情感的东西,如果只是把音符拉得很好是不具有任何意义的,音乐是心灵的体验,写曲的人是要表达一种情绪。演奏者只有了解了创作者要表达的情绪,才可以在演奏时表现出情感,并把自己融进音乐中,享受音乐,才能把乐曲和自己的情绪,传达给听众,引发共鸣,共同体会音乐的魅力。为此,爱乐乐园网站会推出一系列弦乐、打击乐名曲背景介绍并附名家演奏的欣赏链接,供爱乐乐园家长与孩子共勉。
《新疆之春》,优秀的中国小提琴独奏曲之一。由马耀中、李中汉作于1956年。
两位作者创作这首曲目是为了表现新中国成立后,新疆人民生活幸福、欢欣鼓舞的生活情绪。因此,乐曲乐观豪爽,奔放流畅,潇洒自如,具有浓郁的维吾尔族民间音乐风格和鲜明的性格特征。
整部曲子结构为单三部曲式。第一部分的主题强劲有力,并以装饰音镶嵌的二分音符长音起始,音乐逐渐分裂,转入以跳弓演奏的活泼跳跃节奏音型,继而出现流畅华丽的连弓奏法。中段先后转至D大调与原调性A大调,在双弦上演奏舞蹈性节奏的旋律,以表现人们跳起欢乐的手鼓舞的情景。音乐进入高潮后,突然引入一段以左手拨弦、和弦音型以及快弓奏法交替出现的华彩乐段,然后进入主题再现的第三部分。曲尾出现三小节以核心音调材料构成的慢速尾奏,小提琴与钢琴同奏一个强有力的和弦,干净利落地结束全曲。该曲曾被改编为重奏、齐奏、管弦乐和民乐合奏等多种器乐曲形式,是大家较为熟悉的一首优秀作品。
整首乐曲反映了解放后新疆人民欢欣、酣畅的生活情趣,具有浓郁、鲜明的维吾尔民族音乐风格,在拉奏前建议让琴童了解一些新疆的民俗风情,听一些维吾尔民歌,将更有利于琴童理解乐曲表达的情感风格,达到更好的演奏效果。
附上盛中国演奏的《新疆之春》,请大家点击欣赏: